爲什麼穿馬丁?不是應該切爾西或者煙筒靴其實更酷一些?
想象中的形象?白色衛衣衛褲,然後下面是10孔的馬丁靴——這貌似有點發條橙的樣子了?所以,愚蠢的人類都有暴力傾向?然後好像煙筒靴更好?然後更長筒的馬靴?所謂的靴控是什麼的心理。
- 作爲關鍵詞的“控”
其實說起來,是靴控了吧。一度曾經說,只穿高幫的——從air force 1到stan smith都換成了高幫。匡威帆布鞋當然是必須的,說起來,好像總是保持着3雙以上的匡威吧——一度曾經只有匡威來着——白色控——白T,白色牛仔褲,當然白色匡威必須是白色襪子。
所以甚至白色馬丁靴好像也不是很奇怪的事情了?然後好像流行的是黑色靴子和白色襪子?
只是all white好像和自己想象中的形象——某種自我的形象——其實還是差距挺大的吧。所以還是作爲關鍵詞的自我意識中的自我形象?
好吧,一度高幫匡威下只能只白色船襪的。不過到了Dr. Martens的時候,船襪確實不成了。所以白色襪子也是越來越長。曾經踢球都把足球襪堆起來穿的,結果畢業之後,卻以跑步的名義穿各種壓縮長襪。這個變化的審美確實有點gay里gay氣的啊。也是奇怪的審美?還是更爲敏感的選擇?類似於時代病症的傳染的所謂流行——只是這是爲什麼呢?
好像也沒有什麼道理。也不覺得自己時尚或者潮流什麼的。是有點更偏好白色——作爲某種自我形象,而實際中,其實灰色更爲實用和耐臟吧。與舒適好像確實不很有關。甚至有些上癮地需要磨一下馬丁靴。疼痛其實也是某種經歷。
- 自我形象的實現
需要某種符號理論?作爲某種符號和標識的Dr. Martens,總是聯想到的發條橙的形象——甚至某種自我的白色形象好像也和這個有關?
還是需要某種消費理論?還是應該表述爲從反抗的姿態說起。
- 質感和皮革
靴子的形狀作爲質感的理論?還是應該回歸爲視覺象徵。